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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ntract Terms

Contract 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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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ion Terms and Conditions参展条款

Exhibit space payment shall be made according to the schedule set forth in Exhibit Space Contract. The rented booth should not be transferred to others, otherwise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has the right to cancel or change the booth location signed by the contract. If exhibitors cancel the reserved booth less than 90 days before the opening of the exhibition,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can only refund 50% of the paid booth fee. If the reserved booth is cancelled less than 45 days before the opening of the exhibition, the paid booth fee cannot be refunded. If exhibitors are neither cancel the booth reservation nor participate in the exhibition,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has the right to resell the booth to other exhibitors or use it for other purposes, and the booth fee paid by exhibitors cannot be refunded. If exhibitors wish to change standard booth into raw space within 55 days before the opening of the show, the difference of the booth fee cannot be refunded.

参展商应在展位合同上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定金或付清展位费用,且参展商不得将已租展台转租他人, 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者改变本合同签订的展位。如果参展商在展览会开幕前不足 90 天取消预定的展位, 组委会将只退还已付展位费的 50%。如在展览会开幕前不足 45 天取消预定展位,则已付展位费不能退回。 如果参展商既没有取消展位预定也不来参展,组委会有权决定将该参展商所预定的展位转卖给其他展商或 者派作其它用途,该参展商所交展位费也将不予退还。参展商在距开展前 55 天内,将标准展位转为光地 展位,展位费差额不予退还。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move the exhibits that do not meet the scope of the exhibition, and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losses caused by the removal of the exhibits and the costs incurred. No refund shall be made for the booth fees paid.

组委会有权清除不符合参展范围的展品,移走展品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费用组委会概不负责,已支 付的展台费用概不退还。

Exhibitor assumes all responsibility for compliance with all laws, ordinances, and regulations on fire control and public safety.

参展商保证遵守一切公共安全和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Exhibitor assumes all responsibility in respect of all copyright, trademarks or patents which are protected under the law of P. R. china. In the case of verified infringements in such fields, for which the exhibitor is responsible,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has the right to clear the exhibits out of the exhibition hall.

参展商有责任遵守受中国法律保护的一切版权、专利和商标,如果由于展商自身的责任造成了侵权 行为并得到核实,组委会有权将展品清出展馆。

参展商保证遵守一切公共安全和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The Committee of Beijing Essen Welding & Cutting Fair

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

分配细则

为保证展位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各参展商的利益,组委会经过调查论证,特制定如下展位分配原则:

  • 1、展位分配工作统一由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直接负责。
  • 2、参展商请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件、传真提交至组委会。组委会将以收到的《参展申请表》为最终依据(电话、口头和展会现场临时登记均不记入报名范围),将《参展申请表》依次排序编号录入展商数据库中。
  • 3、国际区与国内区统一报价,如参展商重复报名,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一,不再另行通知。
  • 4、展位分配工作根据展位预定面积大小,面积相同或接近的,按照报名时间(可精确到申请表编号次序)安排,时间接近的,参照往届交费情况,对于常年支持展会,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交钱的优质客户,会优先安排。
  • 5、组委会分两个阶段进行分配:第一阶段于年底开始展位分配。如展商对已分配到的展位不满意,需要提交书面的调换展位申请,然后转入第二阶段,进行二次分配,可保留原展位,缴纳展位费,同时等待展位调换,原则上优先调换已缴费展商。第二阶段于第二年3月左右对后报名的参展商进行展位分配,同时第一阶段对展位不满意的展商进行展位调换工作。
  • 6、展位费用一向公开、公平,不议价。统一实行以下优惠措施:国内区每20个展位减免一个展位的钱。国际区则每50平米以上9折,70平米以上8.5折,100平米以上8折。
  • 7、参展商距开展前55天,将标准展位转为光地,展位差额不予退还。
  • 8、若出现为争取好位置,多预定展位,交款时又减少展位的情况,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有权临时调整其原有位置。
  • 9、展商在收到合同后,请按照合同及时付款(定金)并加盖公章,逾期将视为合同无效并取消预定展位。
  • 10、由于本展览会由多个主办单位组成,因此设有有欧洲、德国、美国、韩国、日本等国际展团。以上区域不由组委会统一分配。
  • 11、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有最终协调和确认展位的权利。
  • 12、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埃森焊接展组委会所有。内容会随时补充,并保留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Changing booths note

在第一阶段展位分配中已分配到展位的参展商如对展位不满意,需要填写书面的《调换展位申请表》 。选择是否保留已分配到的展位。如保留展位,需按照合同缴纳展位费用。如不保留展位,请在申请表中选择不保留展位。申请表提交后转入第二阶段,等待调换。原则上优先调换已缴费展商。

自选展位

  • 国际区自选展位排名
  • 国内区自选展位排名
  • 自选展位细则
序号 公司中文名 22+23 23 22(2017) 21(2016) 20(2015)
1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65 30 35 28 20
2 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 56 24 32 35 32
3 川崎机器人(天津)有限公司 52 32 20 20 20
4 天津市金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 49 25 24 25 25
5 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 45 15 30 28 32
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5 25 20 10 0
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 25 12 12 10
8 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 35 25 10 10 10
9 肯倍焊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6 12 14 10 12
10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5 15 10 10 10
1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24 0 50 0
12 海别得(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4 10 14 14 14
13 南通富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2 10 12 12 12
14 阿帕奇(北京)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22 12 10 10 10
15 赫尔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20 10 10 10 15

注:如对排序有任何疑问,请与2017年7月30日前与组委会联系。8月1日将正式开始挑选展位。

序号 公司中文名 22+23 23 22(2017) 21(2016) 20(2015)
1 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唐山展团) 172 48 124 168 100
2 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 112 48 64 70 64
3 欧地希机电(上海)有限公司 102 48 54 60 54
4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90 48 42 40 40
5 上海通用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0 48 42 10 56
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 50 24 24 20
7 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 70 50 20 20 20
8 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 62 20 42 42 40
9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 20 42 20 40
10 济南邦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62 42 20 0 0
11 上海华威焊割机械有限公司 53 23 30 28 42
12 深圳市东瑞焊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2 32 20 40 20
13 澳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2 24 28 20 18
14 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 52 28 24 20 36
15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0 30 20 20 20
16 成都华远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49 25 24 20 20
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 48 0 50 0
18 上海创志实业有限公司 45 25 20 12 12
19 哈尔滨行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44 20 24 24 18
20 山东聚力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42 22 20 20 20
21 嘉祥县亿泰电焊机厂 42 22 20 20 20
22 邵东理达工具有限公司 42 22 20 20 8
23 珠海市科盈焊接器材有限公司 41 36 5 42 4
24 江苏博大数控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41 21 20 20 30
25 深圳市川瑞贝科技有限公司 40 20 20
26 昆山京群焊材科技有限公司 39 15 24 16 24
27 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38 18 20 20 0
28 宁波金凤焊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6 20 16 30 36

注:如对排序有任何疑问,请与2017年7月30日前与组委会联系。8月1日将正式开始挑选展位。

自选展位分配通知及分配细则

  • 1.根据《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展位分配细则》,自选展位的次序已经排出。相邻两届展台数之和在40个以上排名前30名的展商将参与第一次分配。国际区两届展台之和在20个以上的前十名展商可参与第一次分配. 若前两届参展面积相同,可往前追溯至前四届展会,依次类推。
  • 2.各位展商可以在拿到图纸后自行前往展馆考察,组委会将在本年7月份左右开始划定展位,请各位展商提前做好计划。
  • 3.对于需要做预算的展商,展台价格可参照当届展价位,如有变动,请以最终发布的正式邀请函为准。
  • 4.原则上只提供预定20个及以上 (国际区6个及以上)的展商自选展位,有权自选展位的参展企业应在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组委会另行通知)选择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国内展区8-20个展位之间,可协商选择;8个展位以下由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统一分配。
  • 5.若出现为争取好位置,多预定展位,交款时又减少展位的情况,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有权临时调整其原预定位置。
  • 6.原则上各展商预定的展台面积不能超过前一届展台面积的120%,以保证展会整体展位安排的协调一致。
  • 7.所有自选展台且确认位置的展商,须及时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40%的定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支付定金者,组委会将取消原定展位。
  • 8.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后提出变更展台数目的展商,变更部分的定金不予退还(例如原定20个展位,并缴纳了10%的定金,如中途减少8个展位,则减少的8个展位的定金不予返还,且不能充当展台费的余款)。
  • 9.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后提出退展的展商,定金不予返还。
  • 10.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有最终协调和确认展位的权利。
  • 11.在自选工作前尚未结清上届展位费用的参展商,将取消其自选排名。
  • 12.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埃森焊接展组委会所有。内容会随时补充,并保留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展品范围

弧焊设备

  • 电弧焊机
  • MIG/MAG/TIG焊机
  • 埋弧焊机
  • 气刨设备

电阻焊设备

  • 点焊机
  • 凸焊机
  • 缝焊机
  • 闪光对焊机
  • 高频电阻焊设备

高能束焊接设备

  • 激光焊机
  • 等离子焊机
  • 电子束焊机

其他焊接设备

  • 螺柱焊机
  • 电渣焊机
  • 超声波焊机
  • 摩擦焊机
  • 搅拌摩擦焊机
  • 高频感应焊机
  • 气焊设备
  • 微型焊接设备
  • 焊材生产设备
  • H型钢焊接生产线

塑料焊接设备及材料

  • 塑料焊接设备及材料

粘接工艺设备和材料

  • 粘接工艺设备和材料

焊接配件

  • 焊枪、焊把/焊炬
  • 送丝机
  • 电缆
  • 电极
  • 导电嘴
  • 各种焊机电子元件
  • 各种陶瓷件
  • 气体
  • 磁芯
  • 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自动焊设备

  • 弧焊机器人炬
  • 点焊机器人
  • 切割机器人
  • 磨削机器人
  • 焊缝传感与自动跟踪设备
  • 机器人快换装置、毛刺清理
  • 其他自动焊设备

焊接材料

  • 焊条
  • 实芯焊丝
  • 药芯焊丝
  • 焊剂
  • 堆焊材料
  • 软硬钎料
  • 钎剂
  • 衬垫材料
  • 其它焊接材料
  • 原辅料及设备

切割设备

  • 火焰切割机
  • 等离子切割机
  • 激光切割机
  • 水射流切割机
  • 数控切割机、配件
  • 板材加工中心

其他热切割设备及配件

  • 气体调整器/混合器/气表
  • 切割用气体发生器
  • 各种割炬、割嘴/喷嘴
  • 橡胶软管焊割用软管
  • 坡口机
  • 其他

热喷涂设备材料

  • 热喷涂设备
  • 热喷涂材料

检测/测量设备

  • 探伤仪
  • 探测器
  • 探伤剂
  • 耦合剂
  • 测温仪
  • 传感器
  • 流量计
  • 应变测量仪

辅助设备及工夹具

  • 空气净化设备/呼吸防护设备
  • 头部防护(头盔)面罩、防护玻璃、眼镜、头盔
  • 身体防护及足部防护(防护服、安全鞋)
  • 眼部防护(面罩、防护玻璃、眼镜)
  • 其他安全防护产品

计算机系统

  • CAD/CAM软件
  • 教学系统

其它

  • 其它

知识产权

展会知识产权办公室专利纠纷处理规则(上海)

  • 一、总则

    • 1、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增强展会的专利保护措施,维护展会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展览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2、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主办单位尊重并依法维护展会期间的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参展方要增强专利意识,应当承诺参展展品不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的展品不参展。
  • 二、投诉机构

    • 3、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现场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入驻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 4、知识产权办公室公平、公正地处理在当届展会期间发生在展馆现场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投诉。
  • 三、受理条件

    • 5、投诉人必须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投诉;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专利权人同意,可以单独提出投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投诉。
    • 6、投诉人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展示部分涉嫌专利侵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投诉。
    • 7、对以往展会已经处理过,而本届继续发现的涉嫌专利侵权行为,投诉人还应出示在以往展览会闭幕后处理侵权纠纷的生效文件,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调解书、和解协议等。否则,知识产权办公室可以拒绝现场处理重复投诉。
    •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对侵犯专利权的投诉或者处理请求不予受理:

      • (一)投诉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
      • (二)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之中的;
      • (三)专利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调解程序之中的;
      • (四)专利权已经终止,专利权人正在办理权利恢复的。
    • 9、投诉人按照本规则向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投诉,并要求知识产权办公室对被投诉人采取措施的,投诉人须同意承担因实施措施而产生的费用,并赔偿因不当投诉给展会各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四、处理程序

    • 10、投诉人需按要求填写《**展览会专利侵权纠纷投诉表》,说明投诉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下列文件一式两份:

      • ①投诉人的有效证件;投诉人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投诉人为利害关系人的须有专利权继承的证明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副本。 除参展方外,投诉人为外国人、外国公司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提交的有效证件需经公证认证,委托代理人的,其授权委托书也应经公证认证;投诉人为港澳台地区的,提交的有效证件需经公证,委托代理人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
      • ②主张权利的专利公告文件。
      • ③主张权利的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
    • 11、知识产权办公室在审核了上述文件后,将其中一份转送给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一日内向知识产权办公室提供书面答辩意见。
    • 12、被投诉人在被告知其展出的展品涉嫌侵权后,可以向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不侵权的证据。被投诉方不能在答辩期间内对其涉嫌侵权的展品提出不侵权的有效证据,并且知识产权办公室认为涉嫌侵犯专利权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有权对该涉嫌侵权展品做暂停展出的处理。
    • 13、暂停展出的被投诉人在展会期间向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不侵权的补充证据有效的,允许其恢复展出。
    • 14、被投诉的展品已经由人民法院或者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判定侵权成立的判决或者决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有权对该展品做停止展出的处理。
    • 15、知识产权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允许投诉人在展览会期间对展品进行拍照、摄像等方式取证,被投诉方应当予以配合。
    • 16、展会主办单位将协助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专利侵权展品采取抽样取证或登记保存措施,被投诉人应予接受。
    • 17、为维持展会的展示秩序,在知识产权办公室作出处理且被投诉人接受此处理后至当届展会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展会现场对被投诉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 五、罚则

    • 18、投诉人在展馆内须向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发生在本届展会现场涉嫌专利侵权行为的投诉。对擅自与被投诉人进行交涉,在展会现场引起纠纷而影响展会秩序的参展方、非参展方人员,主办单位有权禁止其进入或令其退出展馆。
    • 19、如涉嫌侵权的参展方对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工作拒绝合作,主办单位可以收缴当事人的参展证件,并可以取消该企业下届展览会的参展资格。
    • 20、对已经处理的涉嫌侵权展品,如在同届展会再次展出,主办单位可以立即没收该展位全体业务人员的参展证件,取消其本届展览会的参展资格,并可以对该参展方通报批评和取消该企业下届展览会的参展资格。
    • 21、对在当届展会期间被查获有三种以上展品涉嫌侵权的参展方,除按本办法对其涉嫌侵权的展品进行处理外,主办单位可以取消该企业下届展览会的参展资格。
    • 22、参展方因涉嫌专利侵权被停止展出或被专利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知识产权承诺书